全体师生员工:
为维护校园秩序,美化校园环境,合理利用非机动车停放资源,根据学校统一安排,保卫处拟于近期清理校园长期停放的废旧自行车辆(含电动自行车、自行车,下同)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对象:
本次重点清理对象为残破缺件、轮胎瘪气且积灰厚重的长期无人使用的废旧自行车。
二、工作安排清理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:
1、自行清理阶段(3月18日—3月31日)请师生员工自行维修、清洁车辆,并整齐摆放于自行车停放区。
2、集中清理阶段(4月1日—4月30日)对于无人维修、清洁的车辆,学校将就近集中存放,并进行公示。在此阶段,车主可凭借与车锁匹配的钥匙、购车凭证、和个人身份证件到保卫处安全科登记、认领。
3、处理阶段(5月1日—5月15日)公示期满无人认领的,视作车主废弃该车辆,学校将对其车辆进行报废处理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清理期间,如有师生因特殊原因(出差、实习、休假、休学等)不在校的,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、清洁、认领工作。
2.集中存放及公示期间,任何未经审核擅自挪动(拆卸)拟清理车辆的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。
3.清理期间,将对拟清理车辆进行拍照存档备查。其他未尽事宜,由保卫处负责解释。